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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予以处罚。9、企......
发布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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