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13条 用时0.017秒
修改后的《方案》符合要求,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枣庄高......
发布时间:2026.02.24
该项目完工,现对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632-8620528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2月13日......
发布时间:2026.02.13
文件规定,现对枣庄高新区企业申报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632-8691030。附件:枣庄高新区2026年第一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汇总表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
发布时间:2026.02.06
修改后的《方案》符合要求,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枣庄高......
发布时间:2026.01.23
明。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举报奖励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主动放弃。第十九条 举报人对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举报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奖......
发布时间:2025.12.05
现将拟纳入2026年度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公示单位: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632-8691168 12345热线通讯地址及......
发布时间:2025.11.22
议期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的意见)。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5.11.22
项目完工,现对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人:刘仲基联系电话:0632-8620528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
发布时间:2025.11.11
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10月30日认定,现将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 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9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监督电话:0632-8691168 12317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gxqfpbgs@163.com附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贴息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25.10.31
明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异议反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推荐企业、小区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反馈。反馈材料需真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处理。电子邮箱......
发布时间:2025.10.16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