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关于对《枣庄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枣庄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A区项目砂石料处置方案》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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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24
2026年2月6日,高新区国土住建局组织专家对《枣庄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枣庄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A区项目砂石料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会议评审。专家组认为,《方案》内容全面、依据充分、措施可行,符合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并提出了修改建议。枣庄职业学院已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经复核,修改后的《方案》符合要求,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
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枣庄高新区鲁南双创中心601室
联系电话:0632-8692706
电子邮箱:gxqkfb@163.com
附件: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
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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