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4秒
转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约定外,乙方还须将宗地投资建设应接受本协议甲方监管事项如实告知其受让方,并保证除本协议的主体从乙方变更为其受让方外,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挂牌成交价的 %承担违约责任。(五)本协议第一条地块基本情况经有关部......
发布时间:2020.12.11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