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4条 用时0.013秒
因原土地使用权利主体已灭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拟无偿收回位于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蒋庄村东侧、枣曹路南侧原金河煤矿二号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收回土地面积35.2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征地批文......
发布时间:2023.08.09
因原土地使用权利主体已灭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拟无偿收回位于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蒋庄村东侧、枣曹路南侧原金河煤矿二号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收回土地面积35.2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征地批文......
发布时间:2023.08.08
权限140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3700001007002其他权力经济发展局市级权限141矿业权抵押备案3700001015005其他权力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市级权限14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3700001015021其他权力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市级权限143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3700001015022其他权力国土住建社会事业......
发布时间:2020.11.01
议对相关地上附着物进行估价,与原业主协商折价补偿,协商不成,按行政执法违建强行拆除。 (六)税控先行,强化征管措施。一是有关部门对闲置土地企业,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按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对未......
发布时间:2019.05.10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