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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第二十九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
发布时间:2025.06.25
限空间作业要求,重点防范城市地下管线维护、公共管网清淤、污水池、化粪池清理等场所有限空间事故,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各项措施,对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培训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防溺水方面。随着夏季气温升高,在水库......
发布时间:2025.06.02
一步明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式及消纳去向。加强运输监管,实现全程可控。全面核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及车辆备案情况,重点查处未办理处置核准手续擅自运输、违规倾倒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出入口硬化、进出车辆冲洗等防尘降尘措施。全面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开展建筑垃圾存量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25.05.28
一、供热安全使用规定及常识1、不得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2、不得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3、不得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4、不得擅自增加用热面积;5、不得擅自开通供热设施用热;6、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
发布时间:2025.05.26
场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表示,今年将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从四个方面深化整治。深化专项行动,靶向攻坚重点领域。严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审批成本等违规行为;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影响力强制收费问题;强化陆路、海运口岸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监管;对......
发布时间:2025.05.23
施。城市、县城供热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新建住宅小区供热设施同步建设的内容,并对既有住宅小区补建供热设施作出安排。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八条 城市、县城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要求,配......
发布时间:2025.05.21
1、禁止下列损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危害城市公共供水安全的行为:(一)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从事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堆放物品、开挖渠沟、打井、取土、采石等活动;(二)向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有毒有害物质;(三)将化粪池或者污水井(池)直接穿过、浸......
发布时间:2025.05.21
融。二、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安全提示1、禁止下列损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危害城市公共供水安全的行为:(一)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从事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堆放物品、开挖渠沟、打井、取土、采石等活动;(二)向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有毒有害物质;(三)......
发布时间:2025.05.21
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发布时间:2025.05.21
施。城市、县城供热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新建住宅小区供热设施同步建设的内容,并对既有住宅小区补建供热设施作出安排。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八条 城市、县城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要求,配......
发布时间: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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