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6-00093
- 主题分类:各单位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28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2026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2026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安全生产工作
1.推动责任落实。推动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及时将监管清单推送出去,将监管责任落实下去。同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动态更新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全面消除责任盲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持续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故惩戒,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信用等多种手段,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必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深化实施安全生产“双月”教育警示活动,确保实现“两个全覆盖”。
2.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逐项盘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细化梳理、系统谋划2026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清单,用好会商研判明查暗访、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手段,督促指导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等攻坚任务落实落细。聚焦全国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九大模块135项统计指标,特别是国家、省、市重点关注的15项重点指标,持续加强分析研判,持续加大督促指导帮扶力度,应填尽填,应报尽报。
3.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证件造假、证件脱审、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无资质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违规冒险作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化电气焊智能化监管,健全“逢查必核”工作机制,现场核实电焊机“加芯赋码”落实情况。对于未完成改造的电焊机设备,要切实履行督促指导职责,推动相关企业尽快完成安装改造。强化电气焊智能化监管平台预警信息处置,对发现的问题实施全流程跟踪管控,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严防涉焊事故发生。
4.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围绕强化源头依法管控、制度措施管控、安全风险管控、作业现场管控、社会共治管控等5条措施,加大调度督导力度,谋划推进落实的实用措施,推动动火作业报备等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各行业领域逐企业、逐工地、逐场所排查更新有限空间底数,逐一辨识安全风险,落实管控责任。严格警示标识、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全程管控,狠抓警示教育、专项培训、应急演练、设施配备等关键措施,确保“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落实,严防违规作业引发事故,严防盲目施救扩大伤亡。
6.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督促部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作业行为,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现场监护。持续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统筹调度,对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采取“点对点”通知、“面对面”提醒、印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质效。
7.外包施工专项整治。结合镇域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从资质审核和风险评估、施工项目报告管理、危险作业报告审批等方面,切实提升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
8.冷库全链条整治。要围绕冷库安全准入、建设施工、运行使用、检维修、报废拆除等5个重点环节,紧盯火灾、液氨泄漏、特种设备、危险作业、“三违”行为等5类突出风险,分类施策、精准整治,提升全链条安全监管质效。
9.“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作。以“四化”建设为抓手,落实《枣庄市“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指导手册(试行)》各项要求,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对全区“厂中厂”企业开展动态排查和常态监管,构建“厂中厂”安全管理长效管理机制。
10.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的通知》,建立健全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持续抓好“两清单一机制”的定期更新、动态调整。
11、提升小微企业安全水平。培养树立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杆,“以点带面”着力带动提升全区小微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以企业安全生产“明白人”为抓手,培育一批懂安全、会安全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12.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制度》,对国家、省、市考核巡查、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整改,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验。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和通报约谈等制度措施。
13.新业态监管责任划分。在2025年明确外墙清洗、洗车点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调查分析,主动了解掌握本辖区新兴业态的发展状况,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厘清新业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不留盲区。
14.驻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意见》(枣高安发〔2023〕20号)规定,对高风险、设备工艺落后、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发生过事故和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充实驻点力量,同时定期调度更新驻点监督情况。
15.扎实推进锂电企业安全联盟。联盟将继续优化运行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对小微锂电企业的帮扶指导,持续更新优化专家库,逐步扩展服务覆盖范围。通过强化安全标准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提升。
16.强化危化品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监管。结合今冬明春安全大检查行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充分发挥“山东好焊”等信息化系统作用,推动线上线下监管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检,实现智能预警、精准防控,切实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7.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严查企业擅自改变工艺从事非法生产等行为。
18.做好迎接中央、省、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督促部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要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聚焦企业负责人职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等重点事项,全面自查核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9.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导检查。参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巡查方式,修改完善我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暗查暗访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
20.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狠抓制度机制建设,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依法依规开展举报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工作;优化举报核查工作,执行核查报告审查机制,确保程序合规、要素完整、证据齐全、文书规范;落实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
21.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把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将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和各类督导检查必查事项,对企业台账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确保企业应统尽统、应建尽建;强化企业督导指导,加强企业内部报告典型经验推广,激发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参与积极性。
22.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心,推进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帮扶执法。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印发《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示范执法、帮扶执法、联合执法和案卷评查等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
23.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持续通过“鲁执法”平台跟踪、社会监督员的参与等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24.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抓非现场执法,学习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管理暂行办法》,逐步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覆盖面。
25.优化监管执法服务。推行“执法+服务”模式,对于有需求的企业可提供上门服务,帮助查找问题隐患、告知标准规范、明确整改方式,依法依规实施“轻微免罚”。
26.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经营备案工作。
2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以“四进”为抓手,深入推进“应急科普走基层”群众性活动。借助“安全生产月、安全咨询日”活动,为广大群众和职工宣传应急安全、逃生技能、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防灾减灾工作
1.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围绕“5·12”“10·13”等关键节点,掀起活动高潮,并常态化做好防灾减灾宣传“五进”工作,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切实提升公众的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风险普查成果转化。着力推动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和深度应用,主动将成果运用到城乡规划、应急准备、基层治理等具体实践中,让“数据库”真正变成提升本地区灾害风险防治水平的“工具箱”。
3.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定期会商研判制度,精准把握本区域风险态势。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确保监测精密、预报精准、预警及时。
4.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完善工作机制建设,衔接好“防”与“救”责任链条。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坚持以贴近实战为出发点,加强森林火灾“双盲”拉练,真正检验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和高效处置的实战能力。采取日常联合督导和重点时期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5.防汛抗旱工作。坚定扛牢“救”的职责,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调联动,凝聚防汛抗旱工作合力。超前做好防汛应急准备,聚焦防汛风险区位和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应急领域防汛防台风问题隐患;立足极端情形应对,以重点村居防汛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巩固“八个一”基层防汛治理成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统筹抢险救援力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现场保障,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四不”实战演练,切实提升防汛救灾能力。
三、应急准备工作
1.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作。严格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推动应急管理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2.预案管理工作。开展镇(街)、村(居)、企业预案管理督导、检查,全面提升基层预案管理质效。深入开展企业“四不”演练活动,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企业事故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置能力。
3.应急指挥保障拉练。针对雨雪冰冻、森林火灾、台风暴雨、地震灾害及各类突发事故,加强应急指挥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四不”实战拉练,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
4.应急培训演练工作。开展基层应急救援站点工作抽查,进行实战演练拉练,巩固提升基层应急救援站点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基层防汛抢险、森林灭火救援力量紧急拉练,检验队伍响应能力,提升实战水平。
5.应急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在2025年队伍建设试点基础上,立足实战需求,按照有地点、有人员、有装备、有政策的“四有”标准,系统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应用,持续强化队伍应急调运、现场管理与协同保障等实战效能。
6.物资储备站(点)提升建设。择优选取基础条件好的储备站(点)开展提升建设,在仓储设施、物资品类、管理机制等方面打造标杆,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早响应、早救助、早控制”能力。
7.加强社会应急资源准备。部署摸排梳理可用于应急指挥保障社会资源,包括并不限于无人机、无线电、音视频设备操作使用,临时通信线路架设,救援装备租赁等。建立社会应急资源目录,择优参加应急演练相关科目。
8.安责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持续推进全区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做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2026年补助资金的申请及督促承保机构政策宣传、保险理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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