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56条 用时0.015秒
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10月30日认定,现将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 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9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监督电话:0632-8691168 12317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gxqfpbgs@163.com附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贴息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25.10.31
具体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10.26
具体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09.26
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作如下处理:撤销“枣庄市凯捷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
发布时间:2025.09.26
以公布(附件1和附件2),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15日。若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级。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刘春源 ......
发布时间:2025.09.08
具体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08.26
米土地所有权权属为国有,地类为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报经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土地权属性质。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枣庄光明大道10699号鲁南双创中心。联系方式:063......
发布时间:2025.08.13
具体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07.26
具体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06.26
具体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05.26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