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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新区辖区内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发布时间:2020.12.01
报告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单位、发现单位、知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信息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及......
发布时间:2020.12.01
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经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 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
发布时间:2019.08.10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单位、发现单位、知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三)报告时限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单位或现场第一发现者在发......
发布时间:2017.01.03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01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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