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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完工,现对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人:刘仲基联系电话:0632-8620528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
发布时间:2025.11.11
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10月30日认定,现将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 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9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监督电话:0632-8691168 12317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gxqfpbgs@163.com附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贴息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25.10.31
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10.26
振兴组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街道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级乡村振兴部门报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严格执行项目库建设公告公示有关要求,接受社会监督。街道级、区级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入......
发布时间:2025.10.20
推荐如下:凤凰苑小区、云溪御园、鸿鑫尚景小区。三、公示说明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异议反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推荐企业、小区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反馈。反馈材料需真实反映情况,并提供......
发布时间:2025.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若无异议,公示期满......
发布时间:2025.10.11
中,体型测试按照体重(kg)/[身高(m)]²计算身体质量指数,超出或低于体型标准对照表(附件3)上下限10%的为不合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经研究同意后,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针对体检不合格的......
发布时间:2025.09.28
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09.26
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作如下处理:撤销“枣庄市凯捷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
发布时间:2025.09.26
及1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和附件2),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15日。若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级。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
发布时间: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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