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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公租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资格已审核完毕,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复核后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即具备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如对公示人员发现有不符合保障条件者请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应材料至邮......
发布时间:2026.03.02
改后的《方案》符合要求,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枣庄高......
发布时间:2026.02.24
项目完工,现对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632-8620528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2月13日......
发布时间:2026.02.13
公租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资格已审核完毕,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复核后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即具备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如对公示人员发现有不符合保障条件者请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应材料至邮箱......
发布时间:2026.02.12
件规定,现对枣庄高新区企业申报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632-8691030。附件:枣庄高新区2026年第一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汇总表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
发布时间:2026.02.06
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6.01.25
改后的《方案》符合要求,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枣庄高......
发布时间:2026.01.23
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之规定,经研究,我单位决定拟做如下处理:撤销“枣庄市伟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6.01.06
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之规定,经研究,我单位决定拟做如下处理:撤销“山东华之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5.12.29
内容如下;居民用户每月1—15日为抄表期,当月底交清水费;单位用户每月20—25日为抄表期,次月15日前交清水费,抄表准确率98﹪以上。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应认真复核,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缴纳水费,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
发布时间: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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