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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居住建筑应当安装分户用热计量装置。 用热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合格。 第十四条 供热工程竣工后,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三章 供热用热第十五条 供热企业应当实行热源、管网......
发布时间:2025.05.21
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发布时间:2025.05.21
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卫生、环境保护、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公共供水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农村供水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为节约用水和安全供水提供技术支持。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公......
发布时间:2025.05.21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农村公共供水管理相关的工作。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农村供水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为节约用水和安全供水提供技术支持。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
发布时间:2025.05.21
动链条,指导兴城街道鸿鑫尚景小区申报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社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科技企业和人员参加省市学术交流对接等活动,推荐优秀科技企业和人才。优化“科技局+产业服务公司+街道”模式,动员科技型企业、承担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的企业、创新平台等重点单位,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 ......
发布时间:2024.12.24
为确保鸿鑫尚景二期项目提前交房,国土住建局成立交房专班,持续调度各相关单位加强提前指导服务工作,强化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过程监管,压实经营开发主体、施工单位和各专项验收部门责任,提升专项验收质量、工作效率和新建住宅小区交付品质,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房地产行业平稳健......
发布时间:2024.05.21
申报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破坏地形、地貌、植被,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凡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
发布时间:2023.01.29
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发布时间:2022.10.29
技局,各集团、运营公司收听收看“科技部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调度会议”。会后,召开了“枣庄高新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推进会议”,各责任单位分别就开发岗位近期开展情况、难题及下步计划做主要汇报。谢辉强调,各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快速推进,确保科研助理岗位开发......
发布时间:2022.07.16
推动智能巡检、现场处置、应急救援等应急技术装备应用。落实首台(套) 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机制,鼓励引导大型装备生产企业、科研单位重点开发特种交通应急保障、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等应急技术装备,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区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局、应急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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