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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高某某处行政罚款200元。 2、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某村,违法行为人周某租种土地将堆放其中的荒草、秸秆随意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引发火情,被翠屏县森林警察大队立案调查,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发布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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