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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96)表2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基坑废水投加絮凝剂,静置、沉淀 2h 至悬浮物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中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发布时间: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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