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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枣庄高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14.95公顷,涉及兴城街道、兴仁街道、张范街道3个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
发布时间: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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