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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标准。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大型规模标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措施。焊接......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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