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26秒
就业、创业。根据带动就业、创业情况,对各类中小微企业、就业帮扶车间、合作社等载体吸纳脱贫户就业的,给予奖补。鼓励建立街村劳务服务组织,对有一技之长的脱贫户,实行定向用工输送。持续开展亲情护理、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的帮扶专岗就业。6、开展创新创业。对接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工作组、......
发布时间:2023.04.18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