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高新区两条道路工程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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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8-12
《枣庄高新区恒兴路(光明大道-靖江路)道路工程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枣庄高新区厦门路(欣兴路-复兴路)道路工程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已完成专家论证审查。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现将两个方案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方案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如实反馈相关情况。
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明确反馈内容、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确保反馈信息真实有效。
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将视为无异议。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枣庄高新区鲁南双创中心601室
联系电话:0632-8692706
电子邮箱:gxqkfb@163.com
附件:1.《枣庄高新区恒兴路(光明大道-靖江路)道路工程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
2.《枣庄高新区厦门路(欣兴路-复兴路)道路工程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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