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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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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综合管理科:监督管理科室人员,协调科室人员分工,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统筹本部门行政工作,加强行政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建设内设科室架构、干部配置、人员调入调出等,汇总本部门各内设科室及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审核本部门经费支出,控制经费总量。负责会议组织,承办,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的整理工作;负责会议、通知、文件的收发处理、上传下达,对各类应急、突发事项进行接收、转办、协调调度;负责本部门内部综合性文稿起草拟定;负责本部门内部党群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财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信息、宣传、保密等工作;负责汇总、统计、上报本部门各内设科室及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负责本部门内部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法制科:监督管理科室人员,协调科室人员分工,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审核把关重要案件的备案、听证组织、应诉等工作;统筹指导执法监督工作,确保科室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负责执法部门法治指导工作,起草拟定相关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和审核工作;负责各类案件听证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辩、应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法制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包括城市管理执法),受理来信、来访和举报,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督办相关科室或岗位的投诉受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追责;负责执法证件管理、执法文书管理等。

综合执法科:监督管理科室人员,协调科室人员分工,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监督、指导、督促各执法分队依法履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配合执法监督人员进行调查追责;负责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商务、粮食流通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办理经济和信息化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包括物业管理、燃气供热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国土执法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盐业监管、食盐质量安全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等。

城市管理科:监督管理科室人员,协调科室人员分工,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统筹指导、审核检查城市管理各项业务、执法情况;审批制定城市管理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智慧城管”建设规划;负责户外广告管理;负责广告收费;负责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规划建设、运行和日常维护;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内各类问题采集、分类、派遣和报送;监控城市管理执法,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处理相关问题;采集、整理、提交数字化城市管理基础数据;指导街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等。

市政管理科:监督管理科室人员,协调科室人员分工,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统筹管理全区市容环境、市政园林管理工作;管理、维护辖区内基础设施、市政设施;负责本区域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选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新建道路的路灯安装,负责路灯管理、养护、维修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和查处全区市政园林违章行为;负责市政设施暂用、绿地临时暂用及树木砍伐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绿地养护的档案收集、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市政、绿化工程的接收、停用、拆除工作,参与相关市政设施项目接收前的验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