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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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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税务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值班、应急、安全等工作;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办党委日常综合性事务。

(二)法制股

职责:组织实施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承担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三)税政一股

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费)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费)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

(四)税政二股

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费)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职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风险管理和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六)收入核算股

职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保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定相关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

(七)征收管理股

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操作方法;组织实施日常征管工作。

(八)税收风险管理股

职责:承接上级税务机关推送的风险任务,组织实施本地区风险应对、监控评价、结果反馈、复查复核等工作。

(九)税源管理股

职责:承担所辖列名企业的基础管理和辅导服务;承担所辖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特定对象的基础事项管理、风险应对和辅导服务等工作。

(十)财务管理股

职责:承担本单位预算管理、决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规范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工作。

(十一)组织人事股

职责:承担本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职责:协助本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

(十三)党委纪检组

职责:负责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四)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责:承担税收等会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落实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现场咨询与辅导、需求调查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十五)信息中心

职责: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统筹、保障工作;承担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

(十六)纳税服务中心

职责:承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有关工作;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