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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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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一)综合事务科

    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等工作;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党建、信息、宣传、财务、信访、安全等工作;

    (二)社会事业科

    职责:承担民政、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墓建设、残联、文化、疫情防控、红十字会、卫生城建设、健康城建设、计划生育、武装、退役军人等工作;联系教育相关工作;

    (三)农业农村科

    职责:承担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交通运输、扶贫、农经、农技、农机、水利、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河湖长制、林业、畜牧、屠宰管理、扶贫、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林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