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党工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党工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18日至4月30日,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5月28日,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区党工委工作部署,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和现实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层层压实、件件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检监察工委、党群工作部相关同志到会指导。局党组班子及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举措。会后,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对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进行再完善、再细化,形成“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长效巩固”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区党工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区党工委巡察组共反馈问题4个方面、13个大项、34条具体问题,局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为整改任务85个,已整改完成85个,其中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13个。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落实省市委和区党工委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11日组织召开“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会,全体党组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参会人员分享学习心得,切实增强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6月19日制定印发《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党组织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学习内容。自文件印发后,截至8月底,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监督机制,由局党建工作分管负责人对每次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同时,定期对学习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修订完善工作。细化学习流程,规定每次学习的要求,确保学习活动有章可循,目前已按照新计划开展5次学习活动。二是优化了学习内容,突出了学习重点,强化了学习监督管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等涉及本系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核心学习内容。反馈会后开展学习活动5次。同时,由局法制科负责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并定期对学习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1)“落实‘四个纳入’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专题学习研讨活动。会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参会人员围绕主题积极交流发言。二是已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汇报,有效促使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由局法制科负责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汇报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定期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四个纳入”工作长期、稳定落实。
(2)“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主要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6月27日召开了2025年度第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全面深入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二是在7月10日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与综合执法业务融合”主题研讨活动。三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
(3)“意识形态制度机制落实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核心机制逐步完善。在严格执行《综合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党组织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二是加强风险研判与防控,提高决策科学性。三是规范新闻发布,提升舆论引导能力。积极筹备新闻发布会事宜,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工作进展、成效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城管开放日”1次、“政策宣讲会”1次,邀请市民代表、媒体记者走进执法一线,通过实地观摩、互动交流等方式,增强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截至目前,通过各级媒体发布部门信息、报道共计66篇。
3.关于“城市管理不精不细”问题
(1)“群众对城市公共服务满意率低”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在垃圾中转站、压缩站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4处,并同步将监控系统接入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有效减少因人工巡查疏漏导致的问题延误,城市管理与区域治理的精准性、时效性显著提升。二是依托12345市长热线等平台反馈问题,建立了从问题发现、推送至处置反馈的闭环流程,对发现的公共设施损坏、公园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及时推送责任科室,并明确响应和处置时限,问题处置效率较整改前有明显改善。三是群众诉求工单办理质量稳步提升。定期对12345热线等平台的城市公共服务类诉求进行梳理分析,针对高频及易反复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同时将按时办理率、办理满意率、问题解决率等指标纳入考核,加强工单办理审核把关,对办理效果不佳的科室督促重新处置,相关指标均有提升,群众对城市公共服务的反馈评价逐步向好。
(2)针对“城市管理效能亟待提升”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信息采集与市民反馈渠道优化工作有序推进。已组织开展信息采集监督员业务知识培训1次,围绕城市管理问题识别、信息上报规范等内容提升监督员专业能力;同时加大“枣庄微城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通过面对面宣传、城管进社区等方式扩大知晓度,进一步畅通市民反映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为及时掌握城市管理动态、快速响应群众需求奠定基础。二是智慧化城管平台升级与增加监控点位工作稳步开展。已启动智慧化城管平台升级相关筹备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实际需求,科学制定视频监控点位建设规划,逐步填补当前监控盲区,为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提供支撑。三是跨部门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工作。已完成与政法委管理的“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同时将实时视频监控接入全区应急管理值班系统,在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中为指挥决策提供了直观、精准的现场画面支撑,助力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4.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不到位不完善”问题
(1)“公厕和环卫设施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西石沟村、东夹埠村等村老化损坏严重的垃圾桶,已采购并更换新型垃圾桶,确保垃圾收集容器满足使用需求。同时,加密清运频次,杜绝垃圾外溢现象,目前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100%。
(2)“生活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知晓率。组织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在社区、学校、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标准、方法及重要意义,2025年累计开展活动40余次,覆盖人群达2万余人次。深入社区开展入户宣传,一对一为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截至目前已完成入户宣传800余户。二是加强设备运维,提升主题公园引导作用。每个月对所有智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和功能完善。目前,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内损坏的智能设备已全部修复,设备正常运行。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彻底,履职尽责有短板”方面
1.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
(1)“公文办理和使用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培训学习全覆盖。组织召开了公文写作培训会,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局内制度进行了培训,覆盖局全体人员,参训人数50余人次,有效确保了干部职工对公文拟稿、审核、签发、归档等全流程要求的熟练掌握与严格执行。二是复核机制严格执行到位。已明确指定综合管理科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公文印发与归档前的复核工作,建立“双人复核、交叉检查”机制,对拟印发的文件进行文种使用、签发程序及附件完整性的逐一复核,确保准确无误后印发。三是自查整改实现常态长效。对今年以来发文进行了公文印发与存档专项自查,重点检查了文种、格式、程序及归档完整性,未发现相关问题。通过自查与“回头看”,公文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得到显著提升。
(2)“公务车辆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组织驾驶员对制度进行了再学习,确保“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入脑入心。整改以来,所有车辆维修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详细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清晰列明维修项目等内容,实现了维修管理流程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审批单专人管理制度。综合管理科已指定专人作为车辆管理专员,负责《车辆维修审批单》的统一归档、整理与台账建立工作。现已对审批单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了清晰、可追溯的管理台账。三是强化财务报销审核刚性约束。财务在报销车辆维修费用时,已将经审批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作为不可或缺的核心要件,在维修费用报销中,通过前端审批与后端报销的联动审核机制,有效杜绝了无单报销、单据不全等现象,确保了账实相符。
(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政府采购法规培训。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最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累计培训50余人次,实现相关人员全覆盖,同时,积极组织参加了全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二是健全内部采购审核机制。明确所有采购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严格执行“需求提出—合规初审—预算审核—层级报批—集体议定”程序,综合管理科(财务)及各分管领导依职把关,最终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实现了采购事前审核全覆盖、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有效防范了采购风险。三是强化日常监督与执行效能。建立采购事项核查机制,由综合管理科牵头对已完成的采购项目进行合规性抽查3次,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无程序违规问题。
2.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问题
(1)“财务审批流程不完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与主要负责人沟通,说明情况,并完成签字手续。二是对票据管理流程进行审查,找出问题所在,加强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健全财务审批责任体系,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遵循标准化步骤。
(2)“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工程方提供相应工程发票,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在进行财务挂账时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定期对账务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二是联系施工方尽快出具审计报告,完善工程手续,严格落实《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差旅费报销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退回重复报销金额。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明确出差事由、出差起止日期、出差人员、出差目的地,出差前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出差人员需提交完整的报销凭证,包括出差申请单、相关发票以及根据出差类型提供相关通知文件等,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规性,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力度,确保每一笔报销都符合规定。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个别工程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对项目招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以零星工程名义规避招标”的漏洞及未招标先行施工项目。二是组织召开全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积极参加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枣庄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通过培训提升法律意识与业务水平。三是将招标计划与执行情况纳入审核范围,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高效落地。四是加强人员业务学习,使参与合同签订管理的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合同等相关知识,提升合同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
(2)“合同签订程序倒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与复盘提升。组织业务骨干、公司管理人员开展合同管理专项培训,系统学习合同签订、履行、终止全流程风险防范要点;同步围绕过往典型问题开展业务复盘,深入剖析风险成因、总结防控经验,切实提升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二是优化审批环节,结合单位科室实际业务需求,将业务科对合同业务条款的审查作为主要审核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健全合同管理,严谨把控流程细节,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持续保持合规标准与高效水平。
4.关于“依法行政能力有欠缺”问题
(1)“存在‘以罚代管’倾向”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行政处罚教育书》全面落地,实现处罚与教育同步推进。已制定《行政处罚教育书》统一模板,明确教育书需包含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后果警示、整改方向指引、合规经营建议等4项核心内容,确保教育内容精准匹配违法类型。在后续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时,均需同步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教育书》。二是法制科严格落实“一案一指导”机制,制定印发了《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强化法制审核指导,截至目前,未再出现同类违法行为,整改成效初步显现。同时,强化与主管单位联动,推动罚后监管闭环。在向主管部门回函时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罚后监管,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重复发生。
(2)“执法活动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印发《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定针对城管领域重点执法场景,规范了执法行为,明确了台账记录的“六要素”,细化了现场检查、证据采集、记录归档等操作标准。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报送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记录管理实现“一站式”闭环。三是从监督与信息化两方面发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一方面,已将执法不规范情况纳入局督查办工作范畴,对执法记录的完整性、影像资料合规性等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轻微执法不规范行为约谈科室长及责任人,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另一方面,大力推进“鲁执法”平台使用,按上级要求维护平台信息,推动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过程中通过平台上传执法基础信息与现场影像资料,实现执法过程信息化留痕。
(3)“执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了以恪守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为主题的“文明执法、服务为民”专题培训1次,邀请执法专家担任讲师,围绕规范执法、程序规定、案例分析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二是严格对照《枣庄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细化执法各环节操作要求,为强化指导,编制印发《执法指导手册》,明确不同场景的规范用语示例和执法指导,杜绝态度生硬、语言粗暴问题。同时,进一步压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全程可追溯,有效减少执法冲突,整改以来未再发生因执法态度、方式问题引发的群众投诉。三是群众投诉问题化解及时率显著提高。建立“群众投诉受理—转办—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群众投诉“随时接、及时转”,整改以来,各类投诉及时办理率达100%。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扎实,党组织建设有欠缺”方面
1.关于“‘一把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党务日常管理松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机关党支部按照整改要求、党组部署,对照《党务工作标准化手册》,梳理党费收缴、会议记录、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的操作规范,推动党务工作按标准流程开展,严格规范党费缴纳记录及归档工作,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二是强化过程监督机制落实,每月书面向局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建立党务工作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同时将党务工作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促进问题整改闭环。三是组织党务分管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参加区党机关党工委组织的为期5天的党务培训1次。培训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实操指导等方式,提升了党务工作者对标准化流程的掌握程度,为规范开展党务工作提供保障。
(2)“干部监督管理宽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监督管理责任逐步压实,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印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及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职责。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截至目前已开展廉政谈话1次。二是廉政教育持续深化,党组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已按计划带头开展廉政党课讲授各1次,引导干部强化廉政意识;组织党员赴市廉政教育馆实地接受警示教育1次,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效果。三是干部动态管理不断加强,管理机制日趋健全。今年已更新干部廉政档案,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基础支撑;上半年召开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培训会1次,着力提升对干部思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与干预能力。
(3)“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流程规范化建设初见成效。组织参加为期5天的全区党务工作者培训1次,同时将党支部新发展党员材料按手册标准规范整理,未再出现材料缺项问题。同时,针对党员档案中缺少材料的问题,已督促其补充完善,并将补充材料归入个人党员档案,完成档案整改闭环。二是材料审核把关机制全面强化,确保程序与记录一一对应。三是监督问责体系逐步完善。党支部定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过程管理。此外,畅通问题反馈渠道,按规定进行公示,鼓励大家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规范情况提出意见,切实保障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2.关于“局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党政职责混同”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杜绝党政职责交叉重叠,建立“议题前置审核机制”,所有会议议题需先由局综合管理科按职责清单分类,党务类议题一律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目前已规范议题审核流程,未再出现行政会议研究党务工作的情况。二是强化培训学习,在6月19日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开展“党政职责分工”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局相关会议制度、结合党政职责混同的案例进行剖析讲解,帮助参会人员准确把握党组领导职责与行政执行职责的边界,有效强化了“按职责议事、依制度决策”的意识。
(2)“党组监督效果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党组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及责任追究机制。同步针对财务收支、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明确需先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严禁“事后追认”。二是严格监督结果运用。将监督结果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挂钩,对整改不力或屡查屡犯的科室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充分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决策等事项“事后追认”情况,党组成员监督介入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全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三重一大”制度的独立修订与专项学习。印发了《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红头文件,组织了覆盖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队负责人的专题学习会议,确保深刻理解制度精髓与具体要求。二是强化财务支付审核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的审核职责与流程,规定所有达到“大额资金”标准或属“三重一大”范围的支出,在办理支付前,必须将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的决定纪要作为必备附件。财务已据此对近期支付项目进行了逐一核对,确保了资金支付的合规性与严肃性。三是规范工程款项的支付依据。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规定最终款项支付必须以经双方确认、合法合规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彻底杜绝了仅凭党组会决议或合同价进行支付的情况。
3.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刚性约束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制定《中共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机关党支部委员职责清单》,明确党支部书记作为“三会一课”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三会一课”计划制定、组织实施与质量把关。同时细化各委员分工,明确组织委员负责“三会一课”材料归档与党员签到记录管理,确保党课教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完整留存,杜绝材料缺失问题;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审核党课内容,创新党课形式,避免单一以活动替代党课;纪律检查委员负责监督“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对会议流程不规范、影像资料雷同、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形成“书记牵头、委员协同、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二是开展季度监督检查,党组已开展“三会一课”专项检查1次,重点核查会议记录完整性、影像资料真实性、党课材料规范性,检查中未发现不规范情况。同步将“三会一课”履职情况纳入支部委员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倒逼责任落实。
(2)“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文件材料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公文写作培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局内部相关制度,培训活动覆盖局全体人员,有效确保了干部职工对公文拟稿、审核、签发、归档等全流程要求的熟练掌握与严格执行。二是建立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文件材料“三审三校”机制,强化材料审核把关。由党务工作者监督实施,实行“撰写人自审自校—党组专人审核—上级部门终审”的“三审三校”流程。撰写人需先对照自查,重点核查政治表述、落款时间、内容完整性等;再提交党组指定的2名党建业务骨干交叉审核,针对存在问题标注修改建议;最后将审核修改后的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终审把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细化规范评议流程,明确评议标准。已制定《综合执法局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四步程序,从流程和标准上杜绝“随意评议”问题。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评议过程管控。《操作细则》明确,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评议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党支部完成评议后,将评议情况上报局党组,由局党组对“合格”及以上等次党员进行纪律情况二次核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影响期党员违规获评情况,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4)“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用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活动组织规范。党务工作者在主题党日活动前需结合上级通知主题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交党支部书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党务工作者组织好会务,并实时拍摄影像资料存档。二是强化过程管控,完善监督机制。党组已开展“三会一课”专项检查1次,重点检查影像资料真实性、台账与主题的匹配度,检查中未发现不规范情况。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均按新流程组织,活动台账完整度、影像资料针对性较整改前显著提升。
4.关于“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干部队伍配置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内部人员调配,提升疑难案件处置能力。结合全局具备执法资格人员的专业背景与工作经验,从其他科室筛选出4名有法律相关学习经历或办案经验的人员,与法制科组成“疑难案件攻坚小组”,明确小组职责为集中研判、处置复杂疑难执法案件。二是积极做好对上汇报,推进法律专业岗位编制争取工作。梳理全局干部队伍配置现状,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引进法学专业毕业生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成熟人才。
(2)“执法队伍年龄偏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能力提升,激发现有人员活力。针对年龄偏大执法人员的需求,组织开展数字化执法设备操作、新法律法规解读等相关培训1次,帮助其更新知识技能,适应执法工作新要求。同时,鼓励经验丰富的大龄执法人员通过专题分享、带教指导等方式,传授执法技巧与实践经验,实现大龄人员经验优势与年轻人员活力的互补,逐步提升整体执法能力。二是对接上级部门推动队伍年龄结构优化。争取支持,以逐步降低队伍平均年龄,为后续优化队伍年龄结构、注入年轻活力奠定基础。
(3)“执法方式滞后、科技赋能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执法设备智能化升级,逐步补足硬件短板。对现有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进行了梳理,执法人员已配齐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同时,计划优先采购1台无人机用于城乡结合部、建筑物楼顶等复杂区域巡查,目前采购流程正在推进中,预计年内完成设备到位与调试。二是推动执法模式与科技深度融合,提前围绕无人机执法应用开展准备工作,选拔具备一定科技操作基础的执法人员,参加民用无人机驾驶技能培训,通过无人机高空视角排查线索、固定证据,再由执法人员精准赴现场核查处置,减少人工巡查盲目性,推动执法模式从“人海巡查”向“科技精准定位+现场高效处置”转变。
(四)“巡察反馈等问题整改不深入,整改成效有待提高”方面
1.关于“未建立优化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实施“定点巡查+智慧监控+群众举报”联防机制,在松江路与永福路交汇处设岗亭一处强化日常管控,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松江路与永福路交界处重点点位设高清监控设备2个,通过数字化城管视频监控实时了解路面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执法中队,实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的实时监测。同时,通过局官网公布举报电话与电子邮箱,接收群众举报。将群众投诉数据、整改成效与科室绩效挂钩。二是常态化检查与“回头看”督查闭环机制已全面启动。每周开展2次全域巡查、每月开展1次重点区域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松江路、永福路等整改关键区域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反弹情况,每季度开展1次问题研判,形成“问题研判-措施优化-成效评估”的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已开展全域巡查32次、专项检查4次,累计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18个。目前,松江路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秩序持续改善,“整治-反弹”怪圈得到初步破解,为后续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转变奠定了基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政治根基。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长期性、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持续跟踪推进。同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党风廉政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目标。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履职效能。紧扣城市管理精细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目标,持续优化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化“智慧城管”建设,推动科技赋能执法工作,有效破解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反弹等城市管理难题。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对城市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切实履行好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使命。
(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实的作风为综合执法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中共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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