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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来自: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3-05-22

我区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建立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将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5%以上;同时,打破“急难型”临时救助户籍限制,对于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简化流程,先行救助。组织街道民政干部和工作人员下沉村居,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和救助活动,进一步健全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救助事项帮代办制度,对符合条件但申请困难的服务对象,安排协理员上门服务,通过帮办代办、限时办结、当面反馈,打通社会救助服务“最后一公里”。1—5月,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孤困儿童等困难救助资金845.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