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三落实”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占道售卖烟花爆竹的管理,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禁燃禁放意识,扎实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落实宣传引导,营造禁燃氛围。组织执法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利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执法流动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落实规范经营管理,取缔占道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街头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巡查工作,检查年货市场有无售卖烟花爆竹的情况,把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作为巡查治理的重点,依法取缔烟花爆竹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等行为。截止1月17日,区综合执法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出动执法车36辆次,协调沿街商铺LED屏进行禁燃禁放宣传35家,利用执法巡查车开展流动宣传21辆次。整治行动中未发现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落实清扫保洁力度,保障道路卫生。针对以往节日期间出现烟花爆竹残留垃圾的情况,严格按照道路作业标准,合理规划作业安排,加大清扫力度,加强保洁频次。对城区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带、垃圾桶等进行全面清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环卫机械作业车辆全部“上阵”,努力为高新区人民打造安全、绿色、低碳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