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明确监测范围为8家重点涉水、13家重点涉气企业;建立联动机制,组织执法人员检查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现场采集样品开展污染物浓度监测,形成从产污生产到治污排放全方位监管监控。截至目前,根据21家排污单位检测分析报告,监测企业废气、废水排放浓度均在排放限值内,合格率达100%
网站地图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6912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邮箱:gxqzwgkb@163.com
Copyright 2015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