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行动,维护汛期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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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2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枣高安办发[2019]4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枣政办字[2019]14号)等文件精神,深刻意识到枣庄市主汛期期间高温、高湿、强降雨、雷电、强风等恶劣极端天气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为此,迅速进行行动部署,防护汛期危险。
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
为进一步适应防汛工作需要,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干部成员、三个街道中队及局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对全局防汛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值班、执勤,决定防汛有关事宜,及时调度各防汛成员跟踪防汛工作完成情况。
二、制定汛期值班表,加强日常监管
针对汛期高发时间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进行有针对性的排班,安排人员值守式巡查。由局长、副局长带领我局主要干部成员进行值班,及时发现汛期风险,应对突发问题。
三、制定责任清单,落实防汛主体责任
为保障辖区内各重点路段顺利防汛,针对光明路(永福路-燕山路西)、永福路(枣曹路-松江路)、燕山路(枣曹路-光明路)等汛期重点区域,制定责任清单,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安排调度,确保汛期防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
为进一步适应防汛工作需要,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干部成员、三个街道中队及局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对全局防汛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值班、执勤,决定防汛有关事宜,及时调度各防汛成员跟踪防汛工作完成情况。
二、制定汛期值班表,加强日常监管
针对汛期高发时间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进行有针对性的排班,安排人员值守式巡查。由局长、副局长带领我局主要干部成员进行值班,及时发现汛期风险,应对突发问题。
三、制定责任清单,落实防汛主体责任
为保障辖区内各重点路段顺利防汛,针对光明路(永福路-燕山路西)、永福路(枣曹路-松江路)、燕山路(枣曹路-光明路)等汛期重点区域,制定责任清单,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安排调度,确保汛期防护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