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
(枣庄高新区安监局)
枣庄高新区安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对涉及2项改革方式为“强化准入监管”的行政审批事项中的其中2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认真梳理,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强化安全执法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一、明确准入条件和申办要素,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根据行政审批改革“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编制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公开每一个事项的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审批要素等,并在高新区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开,明确审批责任和实施行为的具体标准、环节、程序、时限等,依托高新区政务服务网行政统一审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审批和窗口制证,确保按照审批要求严格执行到位,达到风险可控。
二、构建完善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部署安排,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录入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进一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基础,动态跟踪和及时分析本辖区安全风险的总体状况及风险防范和管控的实际效果,采取并落实各项针对性措施。
三、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故查处和诚信惩戒力度。
将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统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不断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未按时完成隐患整改或同类型隐患反复发生的企业,严格立案查处、顶格处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配合衔接,建立与公安等部门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通报给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发生较大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亡人事故等五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纳入省、市、区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切实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依托我区重点企业,建立完善区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深入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建设基于互联网和智能技术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网格化管理系统和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系统应用,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