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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来自: 时间:2016-08-26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枣庄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枣庄高新区国家税务局,枣庄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分局部署开展本辖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

    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情况。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类规范处理: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暂不列入清理对象。协同税务,相互通报连续两年未年报、连续两年未报税企业信息,进行比对,衔接处理。

清理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告知、处罚程序,掌握无法取得联系、两年未报税等证据。依法实施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通过清理旨在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