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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来自: 时间:2016-07-14

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已于2016630正式结束。未依法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将在年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的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年报公示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自实行年报公示制度以来,我区市场主体年报率逐年上升,但2015年度仍有39家企业和31户个体工商户未及时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各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数据正在归集,执法合力正在加强,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启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慢慢形成,企业将被实施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