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展迅猛,给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信息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市场监管局按照“积极探索、支持发展、引导规范、依法监管”的原则,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快速规范发展,使电子商务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实行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对从事网络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有效确定网络经营主体身份,对须经许可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项目及时跟踪,抄告有关许可部门。在登记窗口设立登记“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政策解读、工商知识等咨询服务,认真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实行登记事务行政指导、预约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指导等便捷服务机制,不断简化登记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全力推动电子商务主体发展。
二是引导电商协会行业自律。为引导广大群众通过电子商务创业,提升全区农村群众电子商务网络认知能力,我局指导电商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业自律机制,对部分经营商家在网络商品经营中的不规范宣传用语和不按规定网上亮照等行为及时开展行政指导。发挥电商协会在宣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守法经营、培育专业人才、维护行业权益等方面作用,提高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水平,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快速规范发展。
三是强化网络市场消费维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网站要建立网络交易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在平台网站上设置纠纷处理窗口,快速处理各类网络交易纠纷,力求电子商务平台纠纷处理的快捷化、网络化。
四是培育商标品牌,提升电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网络、报纸、微信等载体和媒体,加强商标知识普及宣传和行政指导,引导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通过商标注册、信用积累、争创驰(著)名商标等方式,逐步向信誉好、运作规范、规模较大的网络经营发展。对上规模上档次、市场竞争力强的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引导协助企业创建品牌,及时推荐认定驰著知名商标,实行品牌经营。同时,该局还加大执法力度,市、县(区)、所三级联动,依托技术手段重点查处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保障网络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