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 时间:2026-01-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由枣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枣庄高新区官网(http://www.zzct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632-7523559,电子邮箱:181969097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大队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授旗训词精神和回信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履行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主动融入经开区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一些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热点工作,做到了及时公布动态、最新政策和规定。

1、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信息62条,主要内容有部门信息、部门办公会议、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

2.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度,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收到申请数0件,其中,网络申请数0件,信函申请数0件,按时办结数0件。接收数量较2024年无变化。202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3.政府信息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特制定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用好高新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信息。认真做好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的处理工作,定期进行网站管理更新,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5.监督保障。本年度,大队以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体系,确保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全流程工作,层层压实责任链条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将信息公开纳入大队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工作规程和保密管理细则,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安全性进行多维度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真实规范、无涉密风险 。建立信息动态更新与纠错机制,定期对公开平台内容进行核查梳理,及时更新变更信息、修正错误内容,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与有效性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枣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主动公开意识不足,对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形式、轻实效,业务培训少,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掌握不熟练,缺少常态化审核、监督、考核与问责机制。2025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持续优化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是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绩效考核,压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

四是明确专职或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学习,提升信息采编、政策解读、舆情研判和回应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根据《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效能监测实施方案》要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等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确保责任公开事项落实到位。

(三)2025年全年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0件,收到市政协会议提案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围绕社会热点、 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公开,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企业和群众的沟通联系。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 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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