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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来自: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枣庄高新区官网(http://www.zzct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632-8696861,电子邮箱:sdzzgxq@126.com)。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提升信息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立足政策文件与解读、会议公开、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基本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依法行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等具体工作细节上,力争公开深度的提升和政策解读精准性的拔高。2024 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9条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较2023年对比无新增,未发生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发布应急管理局工作重大事项动态信息,完善相关审查机制。2024年全年公开信息未出现违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管委会官网,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方便社会群众准确获取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要求,设有专人负责单位信息安全,对于公开内容,由主管领导把关通过方可公开。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开展信息培训会议,强化科室信息宣传意识。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做到及时更新,有序公开,坚决杜绝政治性、技术性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工作信息未能及时、充分公开,公开信息时效有待提升。

2025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相关业务科室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加强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执法公示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预警应对等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同时将重点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科室,定期调度督促,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2024年全年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0件,收到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0件。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利用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线上以管委会门户网站和“枣庄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主体,线下以政府开放日、政府开放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线下整体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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