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接收年报语音朗读
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www.zzct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兴城街道办事处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做到及时、严格、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时合规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文件至高新区政府网站。按要求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及时公开活动通知和活动开展情况。2022年度,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4个,解读文件4个,公开会议12次,解读会议12次,发布通知公告9条,发布街道信息161条。二是充分利用“创新创业 兴业兴城”微信公众号发布街道动态信息、疫情防控宣传等活动,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有力助手,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政府信息的便利度。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22年兴城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3条。
2、政务微信。兴城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4期。
(二)依申请公开
街道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畅通。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兴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推进、协调、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可靠。紧紧围绕全街道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街道依托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创新创业 兴业兴城”公众号和“治惠高新 兴城综治一点通”微信小程序,及时、准确地发布街道的工作动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按照上级部署开设政务公开线下服务专区。依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体验区”和“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查阅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办事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政策、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提高政府公信力。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区及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素养,推动街道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街道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完善,仅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力量薄弱;二是政务信息的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度和宽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安排专人对所有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三是充实公开内容。街道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完善更新政务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未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3.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效抓手,整合基层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丰富基层政务服务供给,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呼声和需求,推动政务服务做“加法”,群众办事做“减法”,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好办”转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4.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联系(联系电话:0632-8671008,电子邮箱:xingchengjieban@163.com)。

网站地图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6912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邮箱:gxqzwgkb@163.com
Copyright 2015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