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自: 时间:2019-01-22

一、总体情况

  2018年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在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进行信息公开,使政工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信度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8年高新区投资促进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2018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条。

2、其他方式。2018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收到申请数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被举报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公开交流还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与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把公开工作做深做细。今后我局将深化工作推进部署。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定期召开部署会议,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部署工作方向。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发布情况及信息发布时效性情况进行通报,以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信息发布质量、数量、时效性,强化依申请公开、咨询答复回复规范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专业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通过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专人管理,负责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日常工作。

  七、完善公开制度

  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工作信息必须通过中心负责人、分管部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八、加强建设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概况、工作职责、动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