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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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综治办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综治办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和市、区关于做好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一系列重要规范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区、优化治理结构、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安排专兼职人员抓好工作落实。综治办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综治办信息公开的区级渠道主要为高新门户网站。2018年度,综治办严格落实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对外、对内公开本部门的政务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综治办不存在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综治办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