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5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枣庄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高新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高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区党政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50人。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1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3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7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4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高新区编制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要求和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员,分解了工作任务,印发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遵照执行。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高新区在各类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2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98条。
3、政务微博。2015年发布信息38条。
4、政务微信。2015年发布信息24条。
5、其他方式。2015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17条。
六、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
2015年共受理申请办结公开政府信息151件,当面申请数0件,信函申请数1件,按时办结数15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高新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高新区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5年,高新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明确了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对各事业单位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人员少,致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度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几个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
十二、附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