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5-01200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事前公示内容(事前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事前公示内容(事前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
枣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事前公示内容(事前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
一、执法机构: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经济学院对面
联系方式:0632-8637119
二、执法职责及执法权限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对本地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办公室
网络投诉:官方网站政民互动板块
电话投诉:0632-8637119
信函投诉: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经济学院对面
邮箱投诉:1819690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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