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5-01018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25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
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岗位信息
|
岗位职责 |
事项类别 |
责任科室 |
联系方式 |
|
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执法职能。 |
行政处罚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8631388 |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依法对全区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及有关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
行政检查 | ||
|
参与全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执法工作。 |
行政检查 | ||
|
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计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
行政检查 | ||
|
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勤联动执法检查。 |
行政检查 | ||
|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拟定现场执法工作制度、程序等。 |
行政检查 | ||
|
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下,会同有关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 |
行政检查 | ||
|
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勤联动执法检查。 |
行政检查 | ||
|
依法查处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移交的生态破坏等环境违法案件线索。 |
行政处罚 | ||
|
负责社会满意度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社会满意度提升工作措施。承担各级生态环境信访(“枣解决枣满意”、12369、督察热线等)受理、协调、处置工作。 |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
二、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信息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行政执法证编号 |
执法区域 |
备注 |
|
1 |
高洪清 |
男 |
局长 |
150****5069 |
枣庄高新区 |
|
|
2 |
刘强 |
男 |
副局长 |
150****5071 |
枣庄高新区 |
|
|
3 |
朱茂田 |
男 |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长 |
150****5046 |
枣庄高新区 |
|
|
4 |
张海平 |
男 |
二级主任科员 |
150****5006 |
枣庄高新区 |
|
|
5 |
王轲 |
男 |
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科员 |
150****5198 |
枣庄高新区 |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