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1311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4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4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季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第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服务公众的必要手段。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应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通过自学业务知识等方式,将政务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工作人员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正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内容。政务公开内容包括环评审批、空气质量、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信息。信息公开内容符合本单位业务,发布时严格遵循信息发布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公示相关信息

创新公开形式和内容‌。除了传统的文字和表格形式外,工作人员还利用图片、视频等形式进行公开,使信息更加直观易懂。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与时俱进的公开方式,利用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平台,提供在线服务,使政务信息传播更加广泛和便捷。

严把信息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制度,保证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公开质量。对发布的信息实施严格的审核、把关做到发布信息不涉密、不涉及单位或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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