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1308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4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4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等通知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信息公开。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同时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政策(会议)发布解读。对本单位出台的政策通过网站等方式向公众进行公开及解读,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二)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务新媒体等工作。
(三)加强监督和总结。各业务科室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并总结经验和做法,局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科室实施本方案的情况进行逐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