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974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09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1

枣高环罚字〔2024〕7号

安利达(山东)智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即投入生产

2024年3月7日,我局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该单位5号车间(不锈钢铸造车间)内建有3台中频炉,4.台焙烧炉,2台抛丸机,该不锈钢铸造项目生产线已建成未投入生产,该单位无法提供相关环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建设项目管理类第1项规定

给予处4635元罚款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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