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0530
  • 主题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12日
  • 文  号:枣环高行审〔2024〕B-2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12日
  • 标  题:关于山东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枣庄年产能30GWh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项目二期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山东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枣庄年产能30GWh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项目二期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关于山东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枣庄年产能30GWh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项目二期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东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枣庄年产能30GWh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扩建,位于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杨裕风景区十字路口路东20米路南占地面积346668.4m2二期总投资3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37万元。项目部分依托现有厂房,新建主体工程(原材料库二、正极电极车间二、负极电极车间二、分容分选车间二、模组车间二)、储运(综合库二、原材料库二)、新建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环保治理设施等。建设电芯生产线5条,建成后实现年产13.08GWh的动力电池的生产规模。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蒸汽锅炉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三用一备)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四根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涂布烘干废气经“NMP冷凝回收系统+转轮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排气筒排放;注液废气经“水喷淋塔+除雾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四根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新建企业相关标准。

废水处理站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生物滤塔处理后通过现有的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两个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外排放,排放高度高于建筑物1.5m;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大型规模标准。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措施。投料、分切粉尘由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的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酒精擦拭废气、打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标准;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废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的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DW001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DW002排入市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住宿区等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然后与纯水制备废水等清下水混合后通过DW003排入市政管网,以上废水均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DW001排放口生产废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 标准,同时满足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接管限值。DW002、DW003排放口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枣庄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接管限值。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分区防渗防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应对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设备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极片、废隔膜纸、废电池、废极耳、废浆料、焊接烟尘净化器收尘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原料空桶由供货厂家回收用作原用途;NMP冷凝回收液、废NMP清洗液、废滤芯、废分子筛、废RO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交有资质供应商回收处置;投料收集尘回用;分切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清洗擦拭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桶、废导热油、废电解液、污泥、实验室废液、生物滤塔废滤料、转轮吸附产生的废分子筛、废胶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你单位须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确保环境安全。并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七)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厂区内化学品仓库、生产废水处理站、化粪池、沉淀池、事故池、危废间等重点区域落实防渗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排气筒设置永久性采样平台和监测孔。

)该项目运营后,COD、氨氮、SO2NOx、颗粒物、VOCs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1.81t/a0.07t/a2.45t/a、8.57t/a、1.27t/a、4.794t/a以内。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重新审核。如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更严格要求的,实行从严管理。

五、如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情形”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本批复自始自然作废。

2024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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