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3-00282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长高洪清解读《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长高洪清解读《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9月28日,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枣高管办字〔2023〕6号),为了便于社会大众知晓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2018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指导各地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实行差异化管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2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2023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修订了重污染预警启动标准并首次将臭氧污染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同年9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因此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急需对《枣庄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修订)》进行修订。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公开、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十个部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整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重污染天气实行城市预警。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分别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预测由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持续2天及以上中度污染,可启动臭氧预警,启动O3重污染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须按照区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区应急指挥部按照要求及时修订城市应急减排清单,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污染源普查和源清单编制成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确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非重点行业但属于城市主要涉气企业的,也要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其他行业视情纳入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制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同时认真核算应急减排基数和各级别预警条件下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清单的应急减排比例,确保满足应急减排要求,实现预期应急减排效果。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了颗粒物预警启动标准。黄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预测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AQI>3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日AQI达到500,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二)新增了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新修订的预案首次将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纳入应急预案,规定臭氧预警启动标准为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提出在臭氧污染达到预警条件时可以发布臭氧预警,明确了臭氧重污染预警发布程序、应急响应期间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

(三)完善了责任追究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保障类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等,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按规定对环保绩效降级处理或移出保障类清单。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首席解读顾问:高洪清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9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