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55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10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通知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增强决策透明度。

)按照标准推进执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执行到位。

)及时有效推进结果公开。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

)严格把控推进管理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内容,促进执法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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