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06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30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 [2020] 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2020]字 78号)通知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机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二)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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