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02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30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第三季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建立公开机制,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全面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政策内涵透明、清晰。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化,不公开为例外”是原则,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明确了各科室任务分工,安排专人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党的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第一时间公开。
二是严格审核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要求机关各科室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涉及全局性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三是充分利用枣庄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积极公开各项政务信息,确保公民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第三季度,我局公开信息11件。
四是着力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突出空气质量信息、环境问题整改等信息公开。通过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一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率。二要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回应关切。三要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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