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01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30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第二季度,我局主动政务公开信息数16条,主要公开内容涉及生态环境、政策解读、环境保护等信息,所有工作信息均已按照相关上传至枣庄高新区管委会网站。
2、依申请公开方面。生态环境分局依申请公开渠道始终保持畅通,程序受理、处理、答复等流程完善、便利,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第二季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和网上发布审核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4、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二、存在问题
本季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尽了很大努力,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布不够及时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制度,扩大信息范围,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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