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060
  • 主题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13日
  • 标  题:关于枣庄高新区佑达康复医疗中心(普通合伙)佑达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枣庄高新区佑达康复医疗中心(普通合伙)佑达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枣庄高新区佑达康复医疗中心(普通合伙):

经审查,对你公司报送的《佑达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位于枣庄市高新区松江路南侧,利用租赁现有闲置场地,建设孤独症康复机构,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医疗设备为物理治疗、康复训练器材等,拟设病床40张。占地面积200m2,总建筑面积3000m2,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要为当地自闭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条件,建设性质为迁建。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为:2108-370491-04-01-737277。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枣庄高新区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能满足环保要求,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二、项目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雨污分流,废水同时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枣庄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根据环评报告预测,项目无废气外排。

3、运营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其中北厂界须符合4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2020)及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6、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审。如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更严格要求的,实行从严管理。

五、如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情形”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则本文自然作废。

六、兴仁街道办事处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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