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0-00121
- 主题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1月17日
- 标 题:关于山东威能数字机器有限公司精密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山东威能数字机器有限公司精密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山东威能数字机器有限公司:
经审查,对你公司报送的《精密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位于枣庄高新区宁波路与店韩路交叉口处,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总占地面积3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拟建设精密数控机床回转工作台生产线3条,数控机床多面体回转铣头生产线2条,主轴生产线2条,高端机床整机装配线1条。年产精密数控机床功能部件9100件,整机装配600套。
一、项目位于枣庄高新区宁波路与店韩路交叉口处,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总占地面积3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拟建设精密数控机床回转工作台生产线3条,数控机床多面体回转铣头生产线2条,主轴生产线2条,高端机床整机装配线1条。年产精密数控机床功能部件9100件,整机装配600套。
项目已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370491-34-03-036417。
二、项目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烘干工序要在密闭喷烤漆内进行,产生的漆雾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系统+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气VOCs排放浓度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标准限制;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口高于楼顶1.5m左右,油烟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加强无组织废气环境管理,厂界无组织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标准值。
2、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餐厅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高新区绿源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钢铁废下脚料、废包装物定期外售处理,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项目建成后,颗粒物、VOCs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18吨/年,0.045吨/年。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兴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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