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19-01609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8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8月14日
- 标 题:危险废物转移材料
- 效力状态:有效
危险废物转移材料
危险废物转移(材料均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单位关于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的请示》的公文。
2、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表(详细填写类别、数量、物化特性、转移时间、批次,运输路线);
3、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危险废物接收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申请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7、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8、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原件。
备注:为便于材料审查存档,请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将材料简易装订后报送 ,谢谢配合!
请示报告格式(需用单位红头文件):
××单位关于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的请示
(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正文:仿宋GB2312三号,行距28-30
文件明确危险废物转移类别、数量、转移时间、运输路线
××单位(后空4字符)
年 月 日(阿拉伯数字、后空4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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