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19-01406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供电公司
- 成文时间:2019年08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8月06日
- 标 题: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办理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办理指南
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办理指南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您办 理业务,建议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业务办理说明
您办理的是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在山东地区,低 压非居民是指报装容量在 100 千伏安及以下(济南、青岛、烟台 市区在 160 千伏安及以下)的非居民生活用电,如超市、餐饮、 酒店等经营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
二、业务办理程序
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办理共分为 3 个流程,分别是 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和装表送电。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受理
1.您可以到供电营业厅、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掌上电力、彩 虹营业厅等线上渠道申请用电,建议您注册彩虹营业厅,您可以 通过彩虹营业厅向我们传递办电所需资料,我们也将通过彩虹营 业厅向您传递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类资料。
2.您申请用电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您的营业执照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您办理用电业务, 您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您的身份证明。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 即可。 (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是指您用电地 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如果您是租赁用电,请提 供与原用电地址产权所有人的租赁协议,并提供承租户的房屋产 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如果您提供法院判决文书,该判决书 上必须有该产权属于您的字样;如果您的用电地址位于乡镇,无 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如村委 会)出具的证明。 (3)如您申请学校、敬老院等涉及国家优待电价用电项目, 您还需提供当地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政府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 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等资质证明,或先按应核定电价 申请,待资质证明批复后再为您修改电价。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则上应提供原件(副本 也可),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房屋产权所有 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承租 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可提供复印件;如 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立项批复、核准、备案文 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学 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可提供复印件,但应加盖公 章。
3.上述材料齐全后,我们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但如果您 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我们将按照“一证受理”的要求,在您签 署承诺书后,我们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其他资料在现场勘查 时收齐。
4.如果您的用电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非常抱歉,我们 将不能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如果已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我们会 退还您的用电申请并终止业务办理流程,具体情况将由我们的工 作人员现场勘查时判断并答复,请您谅解。
(二)外部工程实施
1.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后,我们工作人员会与您预约现场勘查 时间,并按与您预约的时间,对您的用电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现 场勘查时,可现场直接装表的,我们现场为您装表接电。
2.外部工程实施包含两部分:一是我们的电网配套工程(如 有),我们承诺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完成。二是您自己建设的下户 线和表后线工程。根据相关规定,从 T 接点(产权分界点)到电 表箱的下户线和电能表后的表后线由您自行安装,我们为您提供 电能表箱和电能表。
3.为保证您用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请 您务必选择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下 户线。
(三)装表接电
1.如您有下户线工程,我们会对您的工程进行验收。在验收 前,如果您有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请及时交纳。我们会同您签订 供用电合同,并为您安装计量装置。
2.如果您的电气工程已验收合格,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已 签订,业务相关费用已结清,我们会在您申请竣工检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三、注意事项
1.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除多(双)电源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外,我们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2.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您可通过掌上电力 APP、彩虹营业厅 等查询业务办理进程。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您 的客户经理,或拨打 95598 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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